| 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文件 鄂建饰[2006]06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宅装饰装修行业 自律管理企业准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各市、州建筑装饰协会(建筑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湖北省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准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三月十五日 抄送: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湖北省住宅装饰装修行业
自律管理企业准入管理实施细则 (暂行)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准入管理,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装协《关于发布及进行试点工作的通知》(中装协[2004]042号)、省建设厅《关于对持<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资质就位的通知》(鄂建[2005]151号)、省装协《关于实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准入与清出办法(试行)>
的通知》(鄂建饰[2006]05号)等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凡在我省申请设立和审批的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适用本细则。
一、核准内容 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准入证。 二、核准依据 (一)《关于发布及进行试点工作的通知》(中装协[2004]042号); (二)《关于对持企业资质就位的通知》(鄂建[2005]151号)。 三、核准条件 符合中装协《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准入与清出办法(试行)》的要求。 四、办理数量 无限制。 五、受理时间 随时受理。 六、办理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请设立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的企业向其工商注册地市、州装饰协会或受委托的建筑业协会提出申请。申请时除提交有关书面资料外,还应通过湖北工程建设咨询网(网址:www.hb-buildnet.com)进行网上申报。 书面资料包括:1、《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准入证申请表》(一试2份,可登陆湖北工程建设咨询网下载填写);2、有关附件资料一套。内容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章程;(3)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4)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身份证、职称证;(5)企业资产情况的验资报告;(6)企业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合同或协议、用户对工程质量的评价资料等。 企业进行网上申报,须先到市、州协会申领上网密码,然后通过网络电脑,打开“湖北工程建设咨询网”主页面,点击“住宅装饰企业资质申报”栏目,进入“住宅装饰企业资质申报系统”,输入用户帐号和企业密码,登陆进入该申报系统,按照页面上设置的栏目逐项填写,并经核实无误后,保存和上传到市、州管理版(具体申报程序见附件1)。 (二)市州协会受理和审批 市、州协会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应对企业的申报材料和网上资料一并进行审查,符合核准条件的应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省装协核准、备案和制证。同时,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查和上传企业网上资料到省级管理版。 申请备案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市、州协会同意核准的文件(1份);2、《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准入证申请表》(1份);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4、湖北省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备案表(1份,见附件2)。 (三)省装协核准、备案和发证 省装协对各市、州协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备案和证书制作发放工作,并在湖北工程建设咨询网上发布公告。 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准入证书采用中装协统一印制的《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准入证》。证书内容由省装协统一负责打印、加盖备案专用章后,交市州协会用印和核发。 七、管理 (一)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由所在市、州协会负责归口管理,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和业务指导。 各市州协会要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对违法和违反行业自律管理规定的,应及时作出相应处罚,直至清出,并在作出处罚后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报省装协核准、公示,由省装协统一向中装协备案。 (二)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证书年检工作,按照证书申请渠道实行网上年检,由各市、州协会负责并核盖年检结论章,年检章印模及年检结果报省装协备案。 (三)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证书变更由各市、州协会负责办理,报省装协备案(证书变更备案表见附件3)。企业申请证书变更事项时,还必须同时进行网上数据的变更。 (四)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办理出省手续,按照证书申请渠道,到省装协统一办理。 八、其他:本细则由省装协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