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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监理人员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和《湖北省工程监理人员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监理协会、相关协会,有关单位: 现将《湖北省工程监理人员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和《湖北省工程监理人员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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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程监理人员资格考核 认 定 办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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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工程监理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湖北省工程监理人员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由省建设监理协会统一组织实施 组建湖北省工程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核认定委员会),由省建设监理协会副理事长单位负责人及部分专家组成,负责我省工程监理人员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核认定办公室),由省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等人员组成,承办我省工程监理人员资格考核认定的具体事务。省考核认定委员会及办公室均为临时机构。 二、考核认定申报条件 1、湖北省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包括技师及高级技师),取得《监理工程师证书》,在监理单位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身体健康,能在监理工程师岗位上坚持工作并有良好业绩,并同时具备下列⑴和⑵中的各一项条件。 (1)学历和职业年限: ①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工程监理、设计、施工和工程管理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工程监理、设计、施工和工程管理工作满7年; ②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学历,累计从事工程监理、设计、施工和工程管理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专学历,累计从事工程监理、设计、施工和工程管理工作满6年。 ?③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监理、设计、施工和工程管理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工程监理、设计、施工和工程管理工作满5年。 (2)业绩: ①担任过三等及以上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②担任过二等及以上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③参与过2个及以上二等及以上工程项目的专业监理或项目管理工作。 2、湖北省监理员。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初级职称(包括技师或高级技师),取得《监理工程师助理证书》,包括结业证,在监理单位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身体健康,能在监理员岗位上坚持工作并有良好业绩,并同时具备下列⑴和⑵中的各一项条件。 (1)学历和职业年限: ①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工程监理、设计、施工和工程管理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工程监理、设计、施工和工程管理工作满4年; ②累计从事工程监理、设计、施工和工程管理工作满5年。 (2)业绩: ①担任过各类等级工程项目的监理员; ②参与过2个及以上各类等级工程项目的监理或项目管理工作。 三、考核认定的申报材料 1、《湖北省工程监理人员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 2、《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助理证书》; 3、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身份证; 4、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工作单位有变动的,应当提供原工作单位或人才市场的同意调动的证明材料。离退休人员应当提供离退休证件; 5、所在单位出具的执业及职业道德证明,有效的监理或项目管理业绩证明,包括:担任监理、总监代表、总监的文件,反映工程概况、规模、开竣工时间的项目监理合同和监理手册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四、考核认定程序 1、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查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建设监理协会(未设建设监理协会的由从事建设监理工作的相关协会负责,下同)申报,在省工商注册的单位直接向省考核认定办公室申报; 2、各市州建设监理协会对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统一报省考核认定办公室; 3、省考核认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初审; 4、省考核认定委员会对初审结果进行审查后上网公示; 5、公示结果报省建设监理协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6、符合条件的,由省建设监理协会核发《湖北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湖北省监理员资格证书》。 五、其它 1、各地、各单位应于2006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考核认定办公室。 2、湖北省工程监理人员资格考核认定工作为一次性工作,实施考试后不再进行。各地、各单位应积极申报,将具备申报条件且在第一线从事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数推荐。 3、对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以及其它专业资格证书和在公务员岗位工作的人员,一律不得申报。 4、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认真按程序做好申报、审核、复核等各环节工作。凡不认真把关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停止其申报权和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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